女性们在怀孕期间会有疑惑,怀孕多久后可以做B超呢?其实最早的一次B超检查是在怀孕早期,在停经6周之后。除了做一些妇科常规检查之外,还需要通过B超检查来确定宫内妊娠的正常。像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现象,而在子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包块,结合一些其他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就可以考虑是不是宫外孕的可能。所以在怀孕早期通过B超能够明确是否是正常的妊娠,以及双胎或者葡萄胎。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可以供准妈妈们参考。

在正常情况下,妊娠早期(孕12周左右),孕妈应该做一次B超检查。孕妈应避免过早做B超,或是多次做B超。过早做B超,有可能会震荡到脆弱,刚形成的胚胎,不利于胚胎发育。妊娠早期做B超,是为了明确是否妊娠及妊娠天数,为确定预产期提供可靠依据,并及时发现胚胎发育是否异常。
第二次B超检查一般安排在妊娠中期(怀孕20周左右),此时宫内羊水相对较多,胎儿大小比较适中,宫内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对B超检查来说,有较好的对比度,可以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较明显的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脑积水,脊柱裂,腹壁缺损,四肢短小,多囊肾,消化道闭锁等容易被发现。如果有必要,可以及时进行治疗或终止妊娠。
第三次B超检查应该安排在妊娠晚期(孕28周左右),主要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和再次检查胎儿有无畸形。因为有一些疾病在妊娠中期,B超检查不一定能及时发现。
如果孕妈超过预产期两周还没分娩,医生可能会建议再做一次B超,以了解胎盘、羊水、胎位等情况,有助于医生决定何种分娩方式安全。
如果孕妈患有某些疾病,B超检查更为重要。孕期的B超检查次数及时间,应根据妊娠情况,听从医生安排。
1、孕早期产前检查:在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孕早期主要是记录既往病史、药敏史、家族史、月经史、妊娠史等;了解有无影响妊娠的疾病等情况。
2、孕中期产前检查:每四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16、20、24、28周)。孕中期主要是每次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并注意有无下肢浮肿;复查血常规及时发现妊娠合并贫血,复查尿常规及时筛查妊娠高血压病和妊娠糖尿病;孕15至20周建议做唐氏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筛查;孕20至24周建议做B超筛查胎儿体表畸形;孕24~28周建议做妊娠合并糖尿病筛查。
3、孕晚期产前检查:孕28至36周,两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孕晚期要继续孕中期体格检查,注意检查胎位,如发现异常及时纠正;记数胎动并记录;建议定期做胎心监护;适时复查B超,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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